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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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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设备管理、招标采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订并完善学院国有资产、设备管理、招标采购工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2)负责学院资产清查盘点、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实训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3)负责建立学院国有资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协助使用部门办理学院资产评估、调拨、转让、报废等手续,完成学院国有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核对报告国有资产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使用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普查、通报结果。

5)协助做好学院公有房屋的管理、教职工休息用房调整等有关工作;做好学院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的协调工作。

6)协助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组织使用部门编制当年政府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项目实施,督促使用部门按计划实施招标采购、履行招标采购程序与监管职责。

7)负责学院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由系部处室组织实施的分散采购进行业务指导及管理。

8)负责电子卖场的直购、竞价管理,完成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审理、验收、资产入库、资料收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新校区待建项目的规划报批工作,负责新校区后续建设新增项目的立项实施,协助对接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工程的预结算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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