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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9-12-17 11:08:04 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 浏览量: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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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

       根据学院《2019年党委工作要点》精神以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现将对学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中旬。

       二、考核内容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湘人职院党〔2017〕24号)、《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湘人职院党〔2017〕25号)规定的考核内容,以及落实《关于印发〈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湘人职院党〔2019〕11号)的情况。

        三、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现场检查、述责述廉以及民主测评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自查自评(2019年12月20日前)

        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项进行自查,进行自评打分,列举出自查的问题,提交自查报告,并准备佐证材料备查。

        2.现场检查(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现场检查主要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工作情况报告等原始资料和佐证材料,采取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解检查。

        3.述责述廉(2020年1月中旬前)

        按照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进行,述责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将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背书的自查报告(含自评打分考核表,见附件)报院纪检监察室。

       2.部门负责人要在年终总结述职时,一并进行述责述廉以及民主测评,并按要求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附件:《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

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 12 月 9 日

【编辑】纪检监察室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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