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介绍
1.培养目标
以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为主要办学层次,要求学生熟悉社会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成为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矫治、社区建设与发展、社会政策研究评估与操作等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1)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生应有的社会交际与岗位适应能力;
(2)具有一定的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能根据专业需要,查阅相关文献或其他资料、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
(4)树立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形成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专业修养。
(5)善于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案主(社会工作对象)解决困难,走出困境,获得发展。
(6)具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价值取向的基本能力。
【编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